1 . 質量檢驗控制標準時寬時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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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部門擔心
制造過程質量由制造分廠自己負責,難以保證出貨產品質量達到客戶要求。
客戶單位的總經理
希望把制造過程檢驗的職能與人員從質量管理部分解出去,以便于質量檢驗人與生產部門一起解決質量異常問題,協作推進生產進度。
碰到這樣情況,你怎樣解決制造過程質量控制的職責分工,確保出貨產品質量達到客戶要求?
首先,過程檢驗與質量控制的標準、工藝文件必須完善。
產品開發部門提供完善的產品標準、銷售及技術部門提供客戶確認的銷售樣本的質量標準,客戶提供的樣品必須轉化好內部產品標準;公司的技術、工藝文件需要完善。
其次,質量部門必須提供相對完善的檢驗標準與檢驗作業規程、質量管理制度。
培訓好生產制造部門掌握好質量控制點,并讓生產部門掌握現場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方法。當然,質量管理制度必須完整,特別是生產質量不合格的處罰規定,客戶投資處理辦法、責任分擔必須完善。
再次,內部必須有較好的技術工藝師或其它人,對質量異常能做權威判定。
有些產品即使有質量標準,但由于各人判斷能力不同也會產生質量不良問題。如紡織行業的產品的色差,不同的人判斷會產生差別。我服務的一家大型紡織企業,就成功開發紡織面料的色彩數字檢查設計及標準。
有了這些基礎,生產過程質量控制的職責分配,就有了根本了。
否則,生產過程質量無法界定是否合格,監控與執行方法無休止的扯皮。公司的質量管理責任無法落實,質量事故的責任也無法確定,影響客戶生產標準的執行,最終保證不了產品出貨質量。
有了上面基礎,從對結果負責與權力的角度來看,生產過程質量確實可由生產部門負責,把過程檢驗人員分配給生產部門。
質量管理部只需要對生產過程質量管理狀況進行督查,包括產品標準、操作規程的確認,生產工藝執行檢查、過程產品質量督查。
如果沒有上面的條件與基礎,我的處理辦法是,質量管理部門合同負責生產過程質量抽查、監督指導。生產過程質量檢驗、督查都由質量部負責,人員也全面歸屬質量部管理。為了防止檢驗人員故意刁難生產人員,只需要把檢驗與質量部門一般管理人員的工資與產量與或出貨金額掛鉤。
其次,就是把檢驗人員的服務效率與專業能力也讓生產車間主任或生產部門經理進行評價。當然,發生了生產人員與檢驗圍繞質量而爭議、分歧也要及時合理處理,不能偏袒任何一方。